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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国21年执业药师考试审核方式,大家一定要看看自己是否是考后审核!提前准备!
有些地方会对考试合格人员进行考后复查,如果复查未通过,将取消考试成绩!
这种情况下就出现了一个问题,如果考生对复查结果不认同,是否可以进行申诉呢?答案是可以的。
近日,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《昆明市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核查申诉制度(试行)》(征求意见稿) 的公示,针对考生申诉这件事做出了规定,小编将其中重点内容总结如下。
一、申诉期
省药监局**次公示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为申诉期,考试合格人员对省药监局**次公示后的核查结果有疑问的,可在申诉期内向资格核查部门提出申诉。
二、申诉书内容
在提出申诉时,考试合格人员应当向资格核查部门递交申诉申请书,申诉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:
1.申请人的姓名、单位、职务及其他基本情况;
2.申请复核的事项、理由及要求;
3.申诉人的亲笔签名及所提交材料真实性的**承诺。
4.提出复核申请的日期。
三、申诉处理时间
对考试合格人员提出的申诉,申诉后复核工作组应当予以受理,并在申诉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诉人结果。
四、撤回申诉
在未作出资格复核决定前,考试合格人员可以撤回申诉,要求撤回申诉的,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。申诉复核工作组在接到关于撤回申诉的申请书后,可以停止受理工作。
考试合格人员撤回申诉的,不得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诉。
五、虚假申诉
考试合格人员在资格核查和申诉复核全过程中提交虚假证明材料的,一经查实,即将申诉人不诚信行为通过昆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服务监管平台、信用昆明进行公示。
以上就是对其中重点内容的总结。目前该申诉制度还处于征求意见期内,大家如果对这份制度有任何意见或建议,可以登录昆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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